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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H005/ZK-2017-000030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石景山区文化委员会

信息名称: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17-03-06

发布日期:2017-03-06

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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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保护公众和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秩序,促进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