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民政局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石景山区民政局拟将9个社会保障及服务类项目,以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方式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各项目具体需求见附件1)
1.养老护理员培训项目
2.养老机构老年人能力评估项目
3.养老机构绩效信用评估项目
4.养老机构消防等安全排查督导项目
5.流浪乞讨人员社会化外展救助服务项目
6.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服务项目
7.石景山区推进街道工作宣传及案例编辑项目
8.为特殊困难群众开展个案帮扶服务项目
9.建立新申请社会救助对象帮扶台账项目
二、项目申报
1.申报时间
2019年5月14日——20日
2.申报主体
按照《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石政发〔2015〕9号)和《石景山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实施办法》(石社领办〔2016〕5号)的相关规定,根据购买主体工作需要,承接主体需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备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7)近三年内承接过市或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并得到项目主管部门良好评价的社会组织;
(8)参加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并被评为3A以上等级,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组织;
(9)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在政府购买服务中无违反合同行为,未受到登记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政府部门行政处罚。
3.申报流程
各社会组织需登录石景山区社会组织服务信息库进行注册(http://shzzfw.bjsjs.gov.cn),如实填写本机构相关信息,待管理员审核通过后进入项目申报环节。由于信息库有超时自动退出设置,建议申报项目时预先写好项目申报书(模板见附件2),登录信息库可以直接复制粘贴。
4.资格审核
5月16日上午9:30至下午17:00,请携带以下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北路区民政局2层212室):
(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三证合一,正反面复印件;如没有三证合一的请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成员名册(重点标明获得国家社会工作师证书编号);
(5)近年主要开展的有关社会工作方面的业绩。
三、项目评审
通过资格审核的项目,石景山区民政局将邀请社会学领域专家和养老服务行业专业人士组成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量分评审,按综合得分确定立项项目承接机构。
四、项目公示
针对9个项目的最终评审结果会在石景山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项目实施
项目实施周期按照各项目周期要求开展,石景山区民政局项目需求科室将对9个项目进行全程跟踪、资金监管、中期检查、结项评估等工作,综合评价较高的社会组织将在以后的购买服务项目中优先考虑。
联系人:高炜 联系电话:68836991
石景山区民政局
2019年5月14日

主办: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北京市石景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方式(传真):(010)88699665 网站地图 建议您使用IE7.0以上版本浏览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