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文件
石政发〔2005〕36号
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石景山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处,各区属机构:
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石景山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依照执行。
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法制 依法行政▲ 办法 通知
抄送:区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
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7月25日印发
共印50份
石景山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办法(暂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北京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石景山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办法》(2005---2008年)。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
(一)进一步转变经济管理职能。进一步完善投融资体制改革,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优势,建立健全以投融资平台为先导、招商平台为载体、工具平台为辅助的互动式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系。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建立以资产为纽带的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和运营新机制,基本完成区属国有集团企业及其所出资企业的改制任务,实现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将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环境上来。
(二)进一步推进社会事业管理体制改革。实施科教兴区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发展以数字娱乐产业、现代制造业、智力型现代服务业为主的科技产业。围绕教育优质、均衡、协调、创新发展,扎实推进教育布局调整。进一步实行文化工作的管办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体系和妇幼卫生保健体系。深入开展体育“六进社区”等工作,促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的协调发展。
(三)完善市场监管职能。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综合网络,形成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构建政府信用体系,建立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完善市场运行监测体系、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体系和政府储备体系。加强对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引导和规范,积极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健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石景山系统》,建立企业信用评价、个人信用联合征信及失信惩戒制度,开展创建诚信行业和诚信企业活动,培育诚信市场主体。进一步治理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逐步引导土地利用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建立有效的全程用地跟踪监管机制,确保经营性用地通过有形市场进行公开交易,确保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
(四)转变政府管理方式。深入推进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实现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对外”、集中办理、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逐步推行网络互联审批。探索和运用行政规划、政府指导、行政合同及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管理等方式,转变行政机关的管理方式,提高管理工作效率。积极探索行政机关“大科制”的改革,理顺政府专业管理部门与街道办事处的职责,理顺政府管理和服务与社区民主自治的关系,建立起有利于社区服务组织培育和发展的政策、资金和信息服务体系,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建立GBC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政府、企业和中介组织之间高效的互连互通,进一步深化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城市基层管理的组织和制度,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完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
(五)完善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机制。规范公共财政管理,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加强定员定额及项目库管理,稳步推进滚动预算、绩效预算。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逐步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扩大试点范围和领域,初步建立起涵盖预算编制、支出监控、效益评价等内容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继续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规范化、高效率的政府采购制度和监督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建立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编辑《石景山政务公开指南》,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将政府各部门不涉及秘密内容的区政府职责、决策、服务事项、许可、工作动态和法规文件等方面全面向社会公开。加快政府网上服务平台建设,规范公开的标准和程序,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公民自由索取制度,整合公开渠道,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推进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
(七)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评估、重大决策集体讨论等制度,完善政府内部决策程序和规则,对决策过程进行控制。
(八)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决策督查体系和督查反馈报告制度,落实决策跟踪评估和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建立督查工作项目管理责任制,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和现场监查和回查等多种形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九)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修订《石景山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办法》,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备案制度,确保我区规范性文件制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强化政府法制部门统一审查职能,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规范性审查。做好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探索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的评估方式和办法。
三、切实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城管、文化、交通等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组建安全、文化执法队伍,建立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完善行政执法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十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的程序,规范行政收费及自由裁量权,完善行政许可配套制度,编制《石景山区行政许可指南》,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十二)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推行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行政机关的执法权限,促进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依法履责。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的评议考核制和错案追究制,加强行政处罚案卷管理和评查工作,探索建立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制度,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纠错力度。探索开发“石景山区依法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动态监管和自动评价。
(十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证件管理和培训考核制度,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
四、积极做好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
(十四)完善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制度。坚持定期排查和重点时期排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化解矛盾。
(十五)充分发挥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健全街道、社区调解组织,完善调解小组和调解信息员的配置,形成群众性的调解网络。积极稳妥地发展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提高调解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充实专业人员,完善和落实培训计划。
(十六)加强信访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原则,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加强信访工作责任制,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督查信访事项办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和争议。
五、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十七)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实施的监督。坚持区政府定期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依法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决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出的决定、决议。自觉接受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定期听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区人大代表议案和区政协委员提案,不断改进工作。进一步完善区政府与区法院行政诉讼通报制度,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依法做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
(十八)加强行政复议监督。按照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和重证据、重依据、重程序、重调查研究的原则,加强行政复议监督。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建设,建立法制建议制度、证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及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资格制度。探索行政复议公开审理方式,增加行政复议透明度。规范行政复议案件的处理程序,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
(十九)加强监察、审计监督。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法定职责、廉政效能、执法执纪情况的监察,完善受理、查办、分析、反馈和协调工作机制,完善区行政投诉中心建设,建立健全投诉网络,加大直查快办力度。建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长效工作机制,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对财政资金、重点建设项目资金和银政合作资金的审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十)强化社会监督。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完善群众举报制度, 拓宽监督渠道,完善责任追查制度。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依法及时处理并反馈,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实施的监督权利。
六、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十一)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落实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计划,坚持区级领导集中学法和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区、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完成对处级领导干部基本法律知识的轮训,形成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
(二十二)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培训。健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制度,开展《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采取自行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单位自行培训学习时间每年不少于40学时,集中培训采取公务员更新知识轮训、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等方式进行,全体公务员三年轮训一遍。
(二十三)加强公务员依法行政考核。制定《石景山区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目标督查考核实施办法》和《石景山区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依法行政的情况纳入到对单位和个人的考核,切实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十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行政机关要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明确责任,要制定本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做到总体有规划,年度有具体安排。要切实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得力干部,充实必要的专业人才,加强培训工作,使法制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经费、办公条件与其责任、任务相适应,与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相适应,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作用,保障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实施。